#狗咬人被摔死 狗主上门打砸遭反杀#案 双方吵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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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中国新闻周刊19楼

男子被狗咬伤后摔死狗,狗主人上门打砸围殴却遭反杀身亡!双方各执一词,吵翻了……

11月13日,申某良涉嫌故意伤害案,在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。

申某良家属12日表示,他们认为,对方破门砸窗侵入住宅,而且先动手,父亲系正当防卫,辩护律师将做无罪辩护。

11月13日上午开庭前,被告人女儿和被告人辩护律师在法院门口接受媒体采访。

今年春节期间,山西长治一名男子被邻居家的狗咬伤后将狗摔死,与狗主人赵某某协商遭拒绝后,事发当晚赵某某和其丈夫郭某刚以及家中亲属闯入摔狗男子家中,与男子父亲申某良扭打在一起。

过程中申某良拿起窗台边的刀胡乱挥刺,将郭某刚及其亲属刺伤,郭某刚因抢救无效死亡。经鉴定,郭某刚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多次捅刺致左股动脉离断大出血,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
起诉书披露案发详情

家属称被告人系正当防卫

被告人家属申女士表示,事发当天她在家,“那天我弟弟是准备拿矿泉水桶外出打水,上车的时候被隔壁邻居拴在门外的狗咬伤,然后我弟弟将狗直接甩在地上。”申女士称,当时弟弟并不知道狗已经死亡,直至打完水回来才发现狗躺在地上不动了,然后就想着跟邻居沟通解决。“但对方态度不是很好,我弟就直接到派出所报警,由警方出面协商,结果对方拒绝处理。”

据起诉书显示,2025年1月30日15时许,被告人申某良之子外出打水时被被害人郭某刚家拴在路边的狗咬到,其将狗摔死。申某良之子将此事告知家人后,申某良妻子同郭某刚姐姐语音协商未果,随后电话报警,民警电话联系郭某刚妻子赵某某到派出所处理,赵某某未配合。

被告人家中玻璃被打碎

被害人家属称未曾动手

律师分析是否符合正当防卫

11月12日,媒体联系到被害者妻子赵某某,她表示,案发当天进入被告人家院子时,他们是空着手去的,并没有带任何工具,“砸碎他们家厨房玻璃这个我们承认,但我们只是在院子里和他们家人争吵,而且保持一定距离,全程并没有动手,更没有围着他们家人。后来我们都准备走了,我丈夫才过来进到他们家院子,到他被刺倒地全程就只有十几秒的时间。”

对于被告人家属认为被告人行为系正当防卫,赵女士表示,她没看到被告人身上有伤痕,她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,“我们也跟相关办案人员咨询过,他们表示这起案子绝对不构成正当防卫。”对于赵女士亲属是否有三人被控非法入侵住宅罪,赵女士未正面回应,让联系其律师。此外,对于媒体提出的其他本案相关问题,赵女士也不愿再多谈。

案发当晚情况

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认为,申某良将郭某刚刺伤,后郭某刚经抢救无效死亡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媒体从申某良辩护人、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李圣律师处获悉,前述命案发生后,赵某晖、韩某、刘某伟三人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,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目前该案还在司法程序中。

前期报道:

今年正月初二,山西长治市一起“狗伤人后被摔死”的纠纷,升级为邻里血案。

前后邻居申红良家与郭某某家,因申红良儿子被郭家狗咬伤、摔死狗结怨。当晚,郭家多人闯入申家,冲突中申红良持窗台边的刀挥刺,致郭某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,其多名亲属也被刺伤。

申红良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,其家人与律师则主张构成正当防卫。中国新闻周刊从申红良女儿申某倩处了解到,11月13日,本案一审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。

申红良的辩护人、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圣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,此次庭审时长约6小时,法庭未当庭宣判。他表示,“庭审中的核心争议焦点,在于案件应认定为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。”

根据起诉书记载,2025年1月30日15时许,申红良之⼦申某某外出打⽔时,被郭某某家拴在路边的狗咬到,其将狗摔死。申某某将此事告知家⼈后,申红良妻⼦申某芝同郭某某姐姐郭某荣微信语⾳协商未果。随后申某芝电话报警,⺠警电话联系郭某某妻⼦赵某晖到派出所处理,赵某晖未配合。

19时许,赵某晖同妹夫韩某、外甥刘某伟三⼈来到申红良家⻔外边砸⻔边喊让申红良开⻔,三⼈将申红良家玻璃砸破,韩某将⼤⻔踹开。

据申某倩回忆,案发前警方曾建议申家联系社区协调纠纷。“社区书记与对方沟通后未能达成一致,还专门给我们回了电话。没想到大概20分钟后,他们就找上门来。我们此前回到家就把家门反锁了。”

根据记载,随后,申红良、申某芝与⼥⼉申某倩从家中厨房出来,双⽅在院内发⽣争吵。邻居贾某⺠听到争吵后来到申红良家进⾏劝解。郭某某之⼥郭某璇、郭某婕也来到申红良家中争吵。

本案被害人郭某某也跟着进⼊申红良家中,赵某晖紧跟郭某某,郭某某、赵某晖、韩某与申红良、申某芝、申某倩在窗台附近扭打,申红良拿起放在窗台上的⼑挥刺,将郭某某、韩某、赵某晖、郭某璇刺伤,当晚郭某某被送⾄医院救治,经抢救⽆效死亡。

经鉴定,郭某某被他⼈⽤单刃锐器多次捅刺致左股动脉离断⼤出⾎,失⾎性休克死亡。申某倩称,涉案刀具系一把厨房杀鱼用刀。

事发后现场画面。图片来源/申某倩

中国新闻周刊获悉,申红良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被害人为郭某某一人。

⻓治市⼈⺠检察院认为,申红良将郭某某刺伤,后郭某某经抢救⽆效死亡,申红良的⾏为触犯了《中华⼈⺠共和国刑法》第⼆百三⼗四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中国新闻周刊从李圣处获悉,案发后,赵某晖、韩某、刘某伟三人也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,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据李圣介绍,郭某某共被刺了4刀,其中致命伤位于左侧大腿动脉,“人很快就没了”。

“本案争议在于是否构成危害的紧迫性以及限度的合理性,如果存在一方砸破玻璃、踹门侵入住宅,并且持铁锨、棍子打砸,并有围殴行为,申某持刀的行为可能构成防卫。如果仅有言语和简单肢体冲突,持刀刺伤他人已经超出必要限度,不属于防卫。”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。

“我们和他们家就是一个正常的邻里关系,说不上好,但是见面也会打招呼。”据申某倩介绍。案发时,申红良近60岁,他们一家人在当地做点小买卖。

庭审结束后,中国新闻周刊多次拨打赵某晖电话,未获接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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